手机扫一扫,直接访问本页内容
|
买来的成片树木能否随便砍伐?浦北县的一名“70后”男子庞某向村民购买了一幅林木后,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盗伐林木面积达94.3立方米,结果因触犯《刑法》落了个“人财两空”。近日,浦北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庞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14年12月初,被告人庞某购买了位于浦北县北通镇兰某村委某甲村某某岭上的一幅林木(该林区属于国家级公益林区)。自2014年12月27日起,被告人庞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袁某甲、黄某等人到浦北县北通镇兰某村委某甲村某某岭的林地砍伐林木,并雇请吴某驾驶后驱动农用车运输木材出卖。2015年1月8日,被告人庞某雇请吴某驾驶桂07-39×××后驱动农用车运输木材出卖过程中被浦北县森林公安民警查获,并扣押了吴某的后驱动农用车一辆。2015年2月10日,浦北县森林公安局把扣押的后驱动农用车一辆发还给吴某。经鉴定,浦北县北通镇兰某村委某甲村某某岭林木被砍伐的树种是椎木、荷木、马尾松,被砍伐的林木的蓄积量为94.3立方米。案发后,被告人庞某于2015年6月24日主动到浦北县森林公安局投案,即日被刑事拘留。
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庞某违反国家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巨大,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庞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庭审时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决定对被告人减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法官说法】据《森林法》的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凡采伐林木,包括采伐“火烧枯死木”等自然灾害毁损的林木,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未申请采伐许可证而擅自采伐的,根据相关规定分别定性为盗伐或滥伐林木的行为。若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10至20立方米就构成刑事犯罪,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即使是树主卖树,和买主达成协议后也必须到林业局办理采伐证,经批准之后才能砍伐”。(北部湾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