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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 浦北一男子欲把亲生女抛入马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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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钦州
           今天中午1点在浦北东风路很到有人在围观。觉得好奇就围了过去,原来是患有精神病一男子,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发作想把自己两岁的女儿抛入马江河,邻居看到这种情况急在心上,巧妙地抢过了精神病男子手中的孩子,很多人都为这个小女孩捏了一把汗,看到这种情况之后我目瞪口呆,世上竟然还有如此灭绝人性的父亲!!!虎毒还不食子呢?作为外人都为小女孩的遭遇感到难过,何况是血溶于水的亲情。精神病发作的时侯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记得了吗?场面有点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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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看了题目下了我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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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不会吧,,这样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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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精神病一发作,六亲不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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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可能他是从木麻根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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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爱上雪茄 发表于 2012-6-5 10:36
可能他是从木麻根走出来的?

现在他又回去木麻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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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精神病患者真是不定时炸弹,说发作就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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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唐伯虎点炮 发表于 2012-6-5 11:36
精神病患者真是不定时炸弹,说发作就发作

最害怕就是这样的,半夜杀人自己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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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爱上雪茄 发表于 2012-6-5 10:36
可能他是从木麻根走出来的?

近来雨太多了,木麻根精神病院的墙不靠谱,大家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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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还好有群众制止,否则这男子清醒后,后悔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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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喝大了。吓唬孩子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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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要是他抛了,会负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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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还是在木麻根呆着吧  免得伤害自己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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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梅子 发表于 2012-6-5 18:25
要是他抛了,会负刑事责任吗?

神经病在发作时就算杀人也不会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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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梅子 发表于 2012-6-5 18:25
要是他抛了,会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发作时就算杀人也不用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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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爱很简单 发表于 2012-6-5 23:05
还是在木麻根呆着吧  免得伤害自己亲人

木麻根是他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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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懒人 发表于 2012-6-6 10:12
木麻根是他最好的归宿

他的精神好转了,还是会被放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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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梅子 发表于 2012-6-5 18:25
要是他抛了,会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人我想应该不会有刑事责任的,加上是自己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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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一说到精神病我就感慨万千······我还不得不跟精神病住一起······:'(

点评

事实上,精神病只是一个统称,意指精神障碍的人群,象精神不振、神经衰弱、失眠、意想、白日梦、焦虑等等这些都属于精神病范围,机率上,平均每10个人中就有一个有精神病人,一般去到精神病院的人群,属于重症的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6-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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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倾一地落叶 发表于 2012-6-6 15:35
一说到精神病我就感慨万千······我还不得不跟精神病住一起······

事实上,精神病只是一个统称,意指精神障碍的人群,象精神不振、神经衰弱、失眠、意想、白日梦、焦虑等等这些都属于精神病范围,机率上,平均每10个人中就有一个有精神病人,一般去到精神病院的人群,属于重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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