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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 方] 官垌一群众在路边发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幼鸟及时救援并送往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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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钦州
      “警察同志,我在路上捡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长得很特别,有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可以交给你们帮助它吗?” 9月24日,热心群众彭先生将一只小动物送到浦北县公安局官垌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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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彭先生路过官垌镇龙地村委路段时,突然发现有一只漂亮的鸟儿停在路边,来来往往的车辆经过它的身边也不飞走。在好奇心驱使下,彭先生决定走近看看这只特别的鸟儿,发现它和平时见的鸟类长得不一样。考虑到它很有可能是保护动物,彭先生找来纸箱小心翼翼地将它放进去并送至派出所寻求帮助。通过官垌派出所民警詹俊华仔细检查,这只幼鸟身上并无明显外伤,可能因幼小或饥饿原因暂时无法飞行。为确认它的“身份”,詹俊华上网查询相关资料后获悉,该幼鸟名为“红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后,詹俊华将其移交给生态安全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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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经过生态安全警察大队民警的悉心照料,小红隼进食之后状态明显好转。待它体力恢复,可以独立觅食和飞行后,民警将会把它放归大自然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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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这么丑,煲汤一定不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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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在山区见到这种年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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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鸟类大把,怎么就成了二级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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