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3757|回复: 2

[热 议] 有浦北人在内!请这些涉“两卡” 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

[复制链接]

手机扫一扫,直接访问本页内容
发表于 2022-9-18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钦州
关于敦促第二期涉“两卡”
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断卡”行动,对涉“两卡”犯罪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行为,敦促相关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是指非法收购、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含企业对公账户及其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账户)、电话卡(含物联网卡、流量卡)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及相关组织者。

二、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在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的,视情节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三、上述人员的亲友应主动规劝并协助其早日投案自首,在亲友规劝、陪同下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因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投案的,本人可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以信函、电话等形式投案。

五、到案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六、凡知悉上述人员有关情况的公民,均有义务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对其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宽大处理;逾期拒不投案、到案后拒不承认或未如实供述罪行的,依法从严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电话:0779-96110。


北海市公安局
2022年9月15日

附: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名单
微信图片_20220918093206.png
微信图片_20220918093211.jpg
微信图片_20220918093216.png

微信图片_20220918093221.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9-1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这种人是助纣为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9-18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希望狠狠打击这些犯罪行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浦北同城网 ( 桂ICP备14007640号-2 )

GMT+8, 2024-5-4 08:56 , Processed in 1.163814 second(s), 3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pbtcw.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