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0973|回复: 10

[热 议] 该!浦北成功抓获2名吸毒人员,并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复制链接]

手机扫一扫,直接访问本页内容
发表于 2020-8-1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钦州
【“净边2020”专项行动】江城派出所成功抓获2名吸毒人员


       为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深入推进“净边2020”专项行动,浦北县公安局江城派出所深挖扩线,严密摸排,不断加大对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7月28日,江城派出所民警成功抓获两名吸毒人员。

       近日,江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高某鸿、高某茂两人形迹可疑,疑似吸毒人员。7月28日,江城派出所民警掌握他们的活动轨迹后,成功在其住处将高某鸿、高某茂抓获。
微信图片_20200801084159.jpg
       经尿检,高某鸿、高某茂尿检结果呈阳性。高某鸿、高某茂均对其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了解,高某鸿、高某茂为寻求刺激,受好奇心驱使走上吸毒之路成瘾而无法自拔。目前,高某鸿、高某茂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微信图片_20200801084205.jpg

微信图片_20200801084210.jpg
       下一步,江城派出所将继续强力推进“净边2020”专项行动,不断排查吸毒人员和毒源,严厉打击吸贩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创造辖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方提醒:
    《治安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吸食、注射毒品等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可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可以延长戒毒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运输、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五十克以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
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
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来源:浦北县公安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8-1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大成功 发表于 2020-8-1 08:48
见一个抓一个,见两个抓一双

支持一锅端!最好找到供货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8-1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见一个抓一个,见两个抓一双

点评

支持一锅端!最好遭到供货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1 09:20
这些吸du的害人害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1 08:5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8-1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干得好!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8-1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大成功 发表于 2020-8-1 08:48
见一个抓一个,见两个抓一双

这些吸du的害人害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8-1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说白了,就是好奇害死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8-1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浦北公安民警们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8-1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看来浦北的效率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8-1 1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
我们村委的白粉佬都死清光了,还剩外村几个常在此出入偷东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8-1 22: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
还有很多吸毒的人,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抓完,这些毒害人害己。抓完那些吸毒的人,好让老百姓放心。给你们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8-9 18: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戒了也活不久到时候有病一进医院打什么针也没郊了我们家有一个就是这样子挂掉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浦北同城网 ( 桂ICP备14007640号-2 )

GMT+8, 2024-5-13 11:40 , Processed in 1.180245 second(s), 4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pbtcw.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