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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活] 白粉仔。。这就叫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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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钦州
     浦北的张某(男)为筹集毒资,不惜走上盗窃路,近日,被浦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真是得不偿失。

  张某是一名“瘾君子”,但是又没有钱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为了筹措毒资,便想到了盗窃。6月6日凌晨,张某窜到白石水镇高联村委会,用钢锯割开一处工地上的机械马达的防护螺丝,想装车拉走,但因马达太重,一个人无法搬动,叫来高某和一个年轻人帮忙,将马达一起盗走,并拉到张黄镇销赃,得赃款300元人民币。经浦北县物价局认证中心估价,被盗马达价值1291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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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8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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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8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白粉仔为了买白粉,什么都做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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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8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买300元,赔5000元,多了N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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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0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
粉仔是没有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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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curse:...罚他五千  还是便宜他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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