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8号
各镇(街道)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直(含直线驻县)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钦州市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摸清各类租客情况,进一步织密织牢“五张网”、斩断病毒传播链条,现就组织填报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含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为所有权人或共有人房产(浦北境内)出租情况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填报房产出租情况。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实事求是、一人一档”的原则,开展全体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含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为所有权人或共有人房产(浦北境内)出租情况填报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收集、审核把关,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对迟报瞒报漏报的,一律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填报人的责任。严格填报信息管理,落实专人专送,对非法泄露填报信息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二、压实房东管理责任。各产权人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5号令要求,全面落实重点租客管控服务“三管四包一问责”责任,即对属于纳入重点人员管控范围的租客,房东要主动承担起管隔离、管监测、管报告,包心理疏导、包起居保障、包关爱服务、包应急处置,从严实施问责等责任。要认真执行“1234”重点人员信息推送处置应急机制,主动支持配合落实租客疫情防控工作。如租客属于2020年1月16日以后外出返回浦北人员,房东要严格落实“1234”工作机制;如租客属于外地人且尚未返回浦北,房东需告知租客因防控工作需要暂时不能返回浦北,返回时间另行告知。
举报电话:0777-110。
浦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