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网友在浦北同城网发帖反映“停车超一小时要收费,该项收费大家认为该不该收”,我院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实施停车收费原因:周边车辆任意占用我院车位,导致就诊患者及家属停车困难。我院地处中心地段,三面毗邻住宅、酒店,周边各种商家铺面林立,周围部分住户为停车方便和安全将车辆停放在我院停车场,每天早上9点后停车场超负荷停满,严重影响了我院正常工作秩序。 二、按物价局文件,合理收取停车费。根据县物价局2016年41号和2014年38号文件精神,我院从2017年3月6日起实行对外小汽车收费停车管理。收费公章经县公安局批准,收费定额由县国家税务局发放,各种相关手续齐备,并在院内主要入口张贴公示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如下: 1.免收停车费范围:①来院就诊就医群众凭当日诊疗凭证、住院证及票据免受停车费;②执行公务的特种车;③国家政策规定免收的。 2.小汽车停车收费标准:小车超过1小时至5小时以内,按3元/辆/次收取;超过5小时,超过的部分每2小时加收1元(超过部分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费),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8元。 3.对摩托车、电动车暂不收费。 感谢这位网友对我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反映,今后对医院工作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欢迎网友向医院投诉科反映,投诉科位于我院门诊部一楼大厅入口左侧,投诉或建议电话:0777-8337819。 附件:浦价函〔2016〕41号;浦价函〔2014〕38号 浦北县人民医院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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