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擅自占用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有效保护耕地资源,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9月9日,浦北县北通镇人民政府联合县国土局、住建局组成100多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出动一台大型挖掘机,依法对中屯、清湖和博学3宗非法占用耕地抢建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拆除建筑面积320多平方米。
据北通镇政府领导介绍,上述被拆除的3宗房屋(1宗建成一层砖混结构房屋,另2宗建好首层约4米高的房屋墙体)均为抢建的违法建筑,其中有2宗还侵占规划道路。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刚动工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时已巡查发现,并已及时多次下达通知书进行制止,责令违法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责令自行组织拆除违法建筑。但是,当事人不听劝告,不但不停工,还以各种理由陆续抢建。
另据县国土局有关领导介绍,浦北县如下6种类型的违法建筑应当依法拆除: 1.影响城乡规划实施,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筑; 2.妨碍项目征地实施(在城镇规划区、工业园区、旅游项目区和政府推进项目规划用地其它范围内)的违法建筑; 3.列入卫片执法对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采取拆除措施整改的违法建筑; 4.2015年5月浦北县开展打击“两违”行动以来,经有关部门责令停工,仍抢建的违法建筑; 5.超农村村民建住宅每户占用土地标准进行建设,超用地面积的部分违法建筑(拆除不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的); 6.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影响土地用途区主导用途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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