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得从去年开春说起,受害妇女把丢慌多少年的地种上茶树,林场两个领导不问青红皂白把茶苗全部拨掉。该受害妇女什么都不说,一直到今年她再种上木茹也被拔了。之后她就找其他领导,也是不了了之。 这样就过了20天左右她又去种,当天就去找拨东西的领导理论。谁知道该领导不但不认错。反而很凶,所以双方就争吵起来。他是父母亲也了帮凶。还叫他的母亲打该受害妇女。他的母亲用一只粪勺打该受害妇女。当时有很多人围观,该受害妇女就就高声喊道:你们作证是领导某某叫他的母亲打我的。 有一位阿婆看不下去了,就叫该受害妇女走开。到了第二天该领导的母亲和老婆、还叫多少一个高高大大的林场职工受害妇女上门又打又灌尿。(她和该受害妇女从来没有恩怨)。领导的母亲是林场退休职工,又是自己的老婆为何说是当地群众,明明是领导拨了N次东西为什么说是个人恩怨。真是觉得可笑又恶心。 于5月7日中午,林场职工3人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故意拿着尿,拿着棍从街上大摇大摆走到受害妇女家门暴力砸门打人. 他们拿着一瓶尿,由这3人强行灌尿给那受害妇女,并且拳脚相加,由于受害妇女只身一人在家,无力招架林场职工3人的碾压,活生生的被林场职工3人侮辱. 在如今法制的社会,那林场职工3人狂妄暴力、无视国法!!!! 是有关系还是他们有钱?假如真有,就可以这样为所欲为? 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挂这某单位的 头衔就了不起了 ? 抛开以上内容不讲,打人砸门犯不犯法?灌尿侮辱犯不犯法? 请网友普个法知识哈..
如果说有关系,能虚化相关证据,不实事求是。 那好,后面发生什么就不知道了....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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