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帖《警惕!浦北金浦大道的XX美疑似对老人洗脑推销药品行骗》的回复
5月18日上午,我局经济检查大队就已经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对浦北县禧康美医疗设备经营部进行了检查。5月22日网友发布网帖《警惕!浦北金浦大道的XX美疑似对老人洗脑推销药品行骗》反映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再次派员调查核实。现将检查情况说明如下:
1.浦北县禧康美医疗设备经营部位于浦北县小江镇浦北县城中新区(小江镇金浦大道中段),经营者已于2015年8月20日办理了《营业执照》,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Ⅱ类: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仅限于销售给消费者个人)、净水设备、预包装食品零售。
2.办理了《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4月23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至2018年8月5日)。
3.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浦北县禧康美医疗设备经营部经营场所及仓库时发现有:“鑫视明”磁疗保健镜,“富硒托玛琳多功能洗衣粉和“菩善堂”朱运成祥饰物等三种 “三无”(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产品一批。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及仓库的“三无”产品进行了就地查封。经现场调查询问,禧康美工作人员称公司正在搞活动,上述产品是免费赠送的,不用于销售。我局在检查当日未发现其有推销药品的经营行为。当事人在购进相关产品时未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将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三无”产品免费赠送给消费者,该行为涉嫌违反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销售者不得购进或者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以及第十四条“奖品、赠品等视同销售的商品,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规定,我局已依法向浦北县禧康美医疗设备经营部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当事人涉嫌赠送提供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三无”产品行为立案调查,调查结果将在案件结案后再另行公示。
感谢广大网友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浦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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