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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走后丈夫勤劳致富 20年后妻子回家分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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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5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钦州
当年因夫妻感情不好、家庭贫穷,妻子抛夫弃子离家出走。丈夫在家发奋图强、勤劳致富,二十年后妻子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财产。近日,英德法院经过做大量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调处一宗离奇离婚案。  出走妻子20年后出现欲分家产
  原告阿莲与被告阿方于1984年10月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85年1月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3个小孩(现均已成年)。后因家境困难,加之原被告夫妻感情不好。1991年,原告离家出走,从此不再与被告一起生活。此后,被告单独抚养子女,并想办法承包了一些山林和果园。经过辛勤打拼,近年来被告事业有成,建起了楼房,买回汽车,还给儿子操办了婚事,并资助儿子投资开店,生活过得红红火火。
  今年7月份,离家20年的原告阿莲认为自己与被告阿方的夫妻感情破裂,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表示同意离婚,但认为原告没有尽到妻子和母亲的义务,家业是原告出走后自己独自打拼得来的,与原告无关,因此坚决不同意分割家产。原告则坚持认为,虽然自己离家出走多年,但仍然是被告的合法妻子,楼房车辆等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坚持要求被告补偿30万元或者为其另在市区购买高档住宅,其余家庭财产归被告所有。因被告不同意,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调解让男子建房安置女方后离婚
  案件承办法官经过多次走访发现,当地群众十分同情被告的遭遇,纷纷指责原告不负责任的行为。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简单分割财产,则会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针对这种特殊情况,案件应妥善处理,消除怨恨,避免矛盾激化。于是再次召集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法官指出原告离家出走,不承担作为妻子和母亲的义务的行为存在不当,被告独自打拼所得的产业,虽然在法律上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原告的主张有背公序良俗。虽然原、被告分居二十多年,但并未离婚,原告无论如何还是为被告生儿育女,作为被告应胸怀宽广,妥善安置原告。原告应积极面对现实,清楚自己的责任。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大量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最终作出让步,双方自愿离婚,被告妥善安置原告,另想办法限期在当地建房并装修好交付原告所有。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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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只能说这个女人不配做一个妻子,更不配做一个母亲。离家出走20年,事实上以构成分居了,她凭什么回来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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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出走二十年,还有婚姻?还给她钱,法官收了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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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作为被告应胸怀宽广,妥善安置原告,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大量调解工作,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段新闻的精华,太坑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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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奇怪了?不是新的婚姻法说离婚后,谁的财产还是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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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相当不公平,这样的判法还拿出来当案例,来炫耀?真受不了。不得不说两句,以抒发心中的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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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还说“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看是糟糕的社会效果,以后还会有人效仿出现类似的事情。那个男人很善良啊,希望好人好报,子女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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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法院应该判原告净身出户,让其自生自灭。如此判法,让人愤怒,让人学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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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怎么能这个样子!男方也该控诉女方索要三个孩子的养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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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这种不能同甘共苦,不顾孩子,弃家出走的女人实在是值得谴责,她没有权利享受丈夫自己奋斗得来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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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莉莉妹 发表于 2011-11-26 11:34
奇怪了?不是新的婚姻法说离婚后,谁的财产还是谁的吗?

新的婚姻法是说结婚前的财产归个人所有,但此案件是结婚后所产生的财产,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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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这本来就是一个坑爹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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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没天理!婚姻法应该修改,应该规定一方离家出走七年以上的,婚姻是否有效由另一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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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法官脑子进水了!还说起到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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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这简直就是和稀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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