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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故] 浦北某村一男子居然在公众场合多次贩毒,最终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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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钦州
      毒品平常交易时一般会选在人少偏僻的地方进行,浦北县张黄镇一男子吕某却反其道而行之,直接在村委会门口小水塘旁边进行毒品交易,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浦北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毒资人民币5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毒品海洛因0.48克,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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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2015年8月13日中午12时许,吸毒人员宋某毒瘾发作,打电话向吕某购买毒品,两人约定在浦北县张黄镇某某村委会门口小水塘旁边进行交易,见面后吕某向宋某贩卖了一粒50元的海洛因。当日15时许,宋某再次电话联系吕某表示要购买50元的海洛因,两人再次约定到某某村委会门口小水塘旁边交易,两人来到约定地点进行交易时,被浦北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并从被告人吕某身上缴获疑似毒品海洛因12粒(共净重0.4克),毒资50元,从宋某身上缴获疑似海洛因1粒(净重0.08克)。经鉴定,从被告人吕某及宋某身上缴获的疑似毒品中均检验出海洛因成分。经尿检,吕某检测结果为吗啡成分呈阳性。

      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吕某两次贩卖毒品给他人,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已扣押的毒品、毒资,应予以没收。据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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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广州
最讨厌贩毒的人,应该判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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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涉毒就应该三五年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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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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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抓不到,就怕他收手不干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9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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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做个合法的公民,爱财要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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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50元上缴国库,;P;P;P;P;P要是5千万会不会也全额上缴国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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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都是入私人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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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毒   品  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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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就50块,倒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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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葛然又回首 发表于 2016-1-9 10:40
最讨厌贩毒的人,应该判重点

一旦涉毒就应该三五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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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爱尚 发表于 2016-1-9 10:42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不怕抓不到,就怕他收手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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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疏而不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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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拒绝 毒  :shutup: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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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我们要做个健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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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你想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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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我敢说,他出来之后,一定会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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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毒害少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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