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文员招聘公告 浦北县公安消防大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征招4名消防文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性质
消防文员主要从事消防辅助执法(分辅助监督检查、辅助审核验收、辅助火灾调查、辅助法律审核、辅助重点单位管理、辅助派出所指导等岗位)和消防勤务(分窗口受理、档案管理、宣传培训、通信保障等岗位)工作,均为公安系统协辅警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教育。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相关或相近,法律、工民建、新闻、通信、文秘等专业优先;
(三)年龄在22岁至28周岁之间,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辅助执法类岗位原则上只招男性(法律和工民建专业的性别不限,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身高等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地点
浦北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日至9月2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浦北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文员报名表》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无违反犯罪记录的证明及1寸证件照3张到浦北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0777-8335119,地址:浦北县小江镇城南路127号)现场报名。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及体检具体安排通过电话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常识(宪法、消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题型包括单选题(20分)、多选题(20分)、填空题(10分)、简答题(20分)和公文写作(3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由浦北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组织,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浦北县公安消防大队进行政治审察,审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拟聘公示
经政审合格,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浦北县公安消防大队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岗位、劳动报酬、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五、待遇
按照《关于加快全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广西自治区消防总队有关文件精神,消防文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按照“三级九档”实施保障管理(即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级,每级分为一、二、三档,“初级一档”为最低,“高级三档”为最高,每年考核晋档,工资待遇随档递增)。工作期间免费就餐,可提供军事化管理集体宿舍,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单位按比例缴纳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照国家机关实行8小时上班制,节假日正常休息。试用期3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工资为80%。 浦北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6月30日
浦北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文员招聘报名表 姓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人确认自己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经审查不符,承诺自愿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签名)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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