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辆追尾有人受轻伤,他人帮拨打了120后救护车到场,伤者却不愿就诊
伤者不上救护车 急救费用该谁出 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见习记者 陆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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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在浦北县北通镇楠垌村,一辆摩托车追尾轿车,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坐人员受轻伤。被撞轿车车主看到后,出于好心拨打了120救护车车。急救车到达现场后,伤者拒绝就诊,但仍被出诊人员收取180元费用,伤者对此表示不满。医院回应称,这是按收费标准收取。
网友认为,如此收费有强买强卖之嫌。那么,这笔费用该谁来出呢?
话题:伤者不愿就诊,费用该谁出?
如果是他人拨打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后,伤者拒绝就诊,这笔费用应该由谁出?有关部门对此类收费是否进行了相关规定? 网友:要伤者垫费用不合理
不少网友认为,这笔费用不应该由王先生垫付,因为不是他拨打的120,他也不接受就诊,“问伤者要钱,这样不合理”。
网友“狠~不喜欢”对医院的作法评价为“霸王条款”,认为有强买强卖之嫌。
一些网友则认为,出现这种情况,费用应该由拨打120的人员支付:“是你叫的车你就要给钱”。
网友“梁石宝”觉得费用不应该由拨打120的人士支付,因为拨打120是出于好心,应该多鼓励路人见义勇为,如果要路人交费,谁还敢拨打120。
网友“乌鸦”建议,打120之前,先去看看病人重不重,问一问伤者要不要去医院,避免出现这样的尴尬局面。
医院:谁受益谁付费
浦北县人民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医院大多实行“谁受益,谁付费”的做法。也就是说,伤者虽然没有上车去医院就诊,但医生出车帮看了伤情、给出了建议,伤者受益,这笔费用就应该由伤者出。
部门:最好由双方协商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浦北县卫生局、钦州市卫生局,医政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形以前没遇到过,而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中,也找不到处理此类事件的明文规定。因此,双方协商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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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通事故,不上救护车医生却强收伤者180元,这种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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