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北县城新华街等街道65个占道铁皮棚经营户的基本情况 2014年7月25日,我局向位于县城解放路、民兴路(旧电影院周围、诚信宾馆斜对面)、新华街等人行道上违规占道搭建的铁皮棚(共57个)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不含东风路已拆除的8个),要求各违规占道铁皮棚业主在中秋前自行拆除,还道于民。通知下发后,得到上级部门和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并收到许多建议。为进一步强化整治市容市貌效果,加大整治力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文明精神,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铁皮棚存在的原因 2007年5月至6月,在没有按原县建设局、县政府相关领导的批示的情况下,在没有经过原城监大队集体讨论并拟定建设方案报县政府同意的情况下,由原城监大队一中队长负责收取65个铁皮棚摊主5000元-8000元不等工程款,委托工程老板在新华路、解放路、文化路、民兴路等路段的人行道上设置65个铁皮棚交摊主经营水果、凉水、日杂用品、小商品等。从2008年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县城监大队按每月每个摊位占用不同街道情况收取100元-250元不等的临时占道费,并给部分摊主办理一年一度的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二、65个占道铁皮棚存在的问题 2007年65个占道铁皮棚的建设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没有实施方案;二是没有经县政府批准(也不符合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北县县城摊点设置管理方案的通知200719号);三是没有经过原城监大队班子开会研究和原县建设局同意;四是没有与65户铁皮棚摊主签订铁皮棚工程建设协议、经营协议;五是没有进行公开招标落实占道经营摊主;六是占道经营摊主超范围经营;七是私自转租收取巨额租金。经调查核实,有15户铁皮棚摊主以每月1800元-2500元租金转租给他人经营手机、饮食、小商品等项目;八是绝大部分铁皮棚摊主经常占用机动车道“霸道”经营,不服从管理;九是大部分铁皮棚摊主已经把临时占道经营理解为这些铁皮棚已是他们各自的私人财产必须由他们长期占道经营,以下岗职工、弱势群体的特殊身份来要挟政府和城监部门对占道经营的处置和管理,并以此在网上、报刊上攻击、漫骂、讽刺政府,广泛制造舆论,博取不明真相群众对他们的无理要求支持,以达到长期占道经营的目的 三、65个经营户的情况 (一)户口分布:农业户:36户,非农业户:29户。 (二)特殊人群:残疾人:1户,低保户:6户,下岗职工:5户。 (三)经营情况:水果:29户,饮食:8户,小百货:8户,冷饮甜品店:14户,手机店:4户,鞋摊:2户。 (四)转租收租:15户。 四、对违规铁皮棚的处理意见 根据《临时许可证》注意事项第五条规定:“占道经营期间因城市规划建设,交通管理,市容整顿需要,应按通知期限无条件自行撤除。”因我县对2007年建设的65个铁皮棚定性为违规占道铁皮棚,为配合创建文明县城工作,计划近期无条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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