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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大街面巡防力量,建立专业化、常态化的巡逻防控工作新机制,结合我县社会治安和就业工作实际,经浦北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逻防控协警员20名。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男女不限,民族不限,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0岁;
3、复转、退伍军人优先;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
6、一经聘用必须无条件服从单位安排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开除公职的;曾在浦北县协警员岗位上工作过,被辞退、开除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
2、报名地点:浦北县公安局政工室
联系电话:0777-8312365
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条件到浦北县公安局政工室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复转、退伍军人有效证件和复印件(A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
四、工资标准和待遇。
聘用的巡逻防控协警员在聘期内的岗位工资待遇为:县财政发放每月工资1500元(含保险),视工作表现提升工资。
特此公告
浦北县公安局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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