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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 女儿状告父亲索要大学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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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4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钦州
    父母离异后,小莎跟着妈妈生活。今年夏天小莎考取了长沙某大学。由于学费较贵,妈妈觉得前夫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费用,但遭到前夫拒绝,小莎遂将爸爸告上法庭。但法院认为,小莎生于1993年,已经成年,且不属于“不能独立的子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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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4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这个父亲不尽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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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4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汕头
这也能告???懂不懂法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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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4 10: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跟谁都是亲闺女,怎能不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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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4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给点亲情费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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