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解放路小青年 于 2013-8-23 12:49 编辑
昨天和小伙伴想去买一个索爱P910手机套,找了好几家手机店都没找着,在实验小学附近看到有一家叫“*城通讯”的手机店,上面打着“最便宜的手机,最齐全的手机配件”的招牌。和小伙伴进去看了一下,再看了两下,居然没有哦,没有哦,不是说“最齐全的手机配件“么?居然木有索爱P910手机套。石化!!! 出来的时候看到“最便宜的手机”那句话我和小伙伴差点吐了,淘宝都不敢吭声,一家不足十平米的店竟敢打出这样的旗号,而且连个P910的手机套都木有,我和小伙伴都惊呆了!哇靠,浦北牛人真多。
就是这里咯。不知道为什么这招牌能使用这样的词语来忽悠俺们这些年少无知的小青年,估计店主觉得离明年3.15还远着吧。
百度了一下 根据《广告法》第七条第2款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顶级”、“第一”、“最”等字眼,是与上述用语含义相同的表示,属于绝对化用语,故不能作为广告用语。 相关处罚:
一经工商管理部门发现广告中出现第一、最等字眼,将视为虚假广告、违反7条2款之规定、不正当竞争等,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很明显,工商管理部门还木有发现嘛。要不然是不允许带“最”字的招牌在浦北出现的。工商局要不要过去看一下撒?你看着办吧。 哦,爆这料感觉有些对不起店主,但我和小伙伴实在又看不下去,阿米拖佛,原谅俺们这些老实巴交的小青年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