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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注] 酒驾、闯卡、撞伤交警 浦北县首例“袭警罪”案件宣判,处一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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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7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钦州
      浦北一“80后”男子彭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当遇到交警设卡检查时,不仅没有配合交警停车接受检查,反而暴力抗法、以身试法,骑车逆行加速冲撞撞伤交警,最终自己也因此而锒铛入狱,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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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起袭警案件,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31日施行以来,浦北县人民法院以袭警罪判决的首例案件。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16日21时许,彭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浦北县小江街道民兴路大转盘往浦北中学方向路段时,恰遇交警设卡检查。彭某因害怕其酒后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头盔等行为被交警查处,为逃避检查,彭某在看到交警停车指示后,选择驾车调头逆行逃跑,在逃跑过程中又遇到交警李某,交警李某示意彭某停车接受调查,彭某突然驾车加速逃窜并冲撞交警李某,致交警李某倒地受伤,其他执勤交警上前阻止彭某逃跑时,彭某驾驶摩托车继续逃跑,因车辆失控碰撞路中护栏倒地,被交警控制抓获归案。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另查明,彭某因犯妨害公务罪于2018年7月13日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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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7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都二次犯事了呢,应该加大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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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9 00: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判判该罚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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