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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故] 少女性侵案:警方对未被批捕的民警继续专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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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2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钦州
新华网广西频道3月22日电(记者王勉 陆波岸)近日,广西桂林市全州县“13岁女生遭派出所长‘破处’”的新闻在各大网站持续转载,引发社会关注和网民“围观”。3月22日,桂林警方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桂林市公安局对此案极为重视,在检察院做出对犯罪嫌疑人吕某不予逮捕的决定后,市公安局已抽调刑侦、法制等部门专家介入此案,继续收集相关证据,进行专案侦查。如查证属实,桂林市公安局将坚决按照法律规定对涉案民警予以严惩,决不姑息袒护。
    3月21日,广西区内一家媒体以《全州13岁女生遭派出所长“破处”》为题,对这一事件进行报道:全州县某乡镇初一女生13岁文美(化名),在放学回家途中,被人强行带至县城,并以“开水烫脸”、“沉入湘江”等手段要挟,威逼接客破处。这名女孩先后遭3人性侵,为首者是该县一新上任的派出所长。家属颇受质疑的是,派出所长在被拘留约一个月后,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事件一经报道,引起凯迪、天涯、桂林人等多个网络社区关注,大量网民“围观”跟帖讨论此事,呼吁有关部门给受害人一个公道,给公众一个真相,严惩违法者,还法律尊严。
    “派出所长强奸幼女,为何逍遥法外?农村弱女受害无援,试问公理何存?”天涯社区网友“找一丝正义”以“受害人家属”名义发帖称。“为什么对未成年少女遭遇的如此磨难,竟大事化了?”天涯社区另一名网友“qinxiaoping520”呼吁有关方面,“还被害小女孩子一个公平,还法律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尊严!”
    据受害人父母介绍,1月17日下午,受害者文美放学回家途中,突然被3名女孩子(其中一名女孩子是受害者校友,已辍学)及一名男青年截住,强行带上微型车,拉至全州县城一家宾馆。在经过这3名女子如果不从就开水烫、殴打,然后沉到湘江“洗冷水澡”的软硬威胁后,文美最后屈服。
    文美回忆说,3名女子还有“上家”,最后确定客人。行事前,为首的女子要求她谎报年龄16岁,不得反抗,还说第一个接待的客人就是“公安”。当晚,她被带至全州县城一家酒店与一名年龄约30岁的男子发生性关系。1月18日晚,在他人要挟下,她又遭一男子强迫多次发生性关系;1月19日,她又被一男子强迫发生性关系。之后,她才被送回学校。
    文美父母说,遭到性侵后,女儿已经无心学习,心情沉重,精神恍惚,生活在痛苦不堪之中无法自拔,甚至有轻生的念头。这起威逼强奸事件,给他们整个家庭蒙上了阴影。受害者家属希望公安部门严惩犯罪分子,给受害者完满的交代。对于父母而言,如何让13岁的女儿走出人生阴影,这才是最困难的。
    桂林市公安局新闻科科长刘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月20日,全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全州县公安局立即以强奸案开展侦查,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取证,先后对蒋某 、吕某等5名涉案人员以涉嫌胁迫卖淫罪、强奸罪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其中,涉案人员吕某为全州县公安局民警,因案涉本局民警,全州县公安局遂将案情上报至桂林市公安局和全州县检察院。
    桂林市市公安局接到汇报后立指定桂林市雁山公安分局受理该案。雁山公安分局根据侦查情况,于2月24日对犯罪嫌疑人蒋某、吕某等5人分别以强奸罪向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雁山区人民检察院于3月1日做出对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另外2名因未满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对一名犯罪嫌疑人曾为民警的吕某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逮捕。
    刘青说,桂林市公安局对此案极为重视,在检察院作出对犯罪嫌疑人吕某不予逮捕的决定后,桂林市公安局抽调刑侦、法制等部门专家介入此案,继续收集相关证据,进行专案侦查。与此同时,桂林市公安局纪委、督察部门启动执法监督程序,主动请求桂林市政法委等上级部门对案件侦查的各项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案件如查证属实,桂林市公安局将坚决按照法律规定对涉案民警予以严惩,决不姑息袒护。
    目前,桂林警方对这一案件仍在继续侦查中。桂林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人士对此案进行监督,有关案件具体情况将及时通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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