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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 光] 寨圩领头田违法建筑影响河道泄洪,有关部门当初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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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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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不是每年都有拆违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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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违建就是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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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下大雨就知道了,违建就是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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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真是害人啊,河道也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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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钱多,真是不怕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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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毁田建房到处都是啊,怎么没有人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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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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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
人家说有本事你稻田也可以建起来啊,这是有钱有势的世界,我们这等良民可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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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浦北系果样.交钱了就沒有违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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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22: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雨过后你再来拍,可以看到更加真实的灾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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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1 07: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要去上游拍,那才能看出到底发生了多大的损失,受苦的还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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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1 07: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要到上游看一下就知道到底给老百姓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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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1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南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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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2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淹死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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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0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这位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寨圩岭头田违法建筑影响河道泄洪,有关部门当初去那了”。对该网友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派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实,网友反映寨圩镇乌石村委会岭头田桥头去年发生有两处违法建筑,情况基本属实。
     寨圩镇乌石村委会岭头田村民小组村民李存斌未经批准,于2015年10月2日擅自占用桥樑旁边的土地(河流水面)建房屋,用地面积90平方米,2015年10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时正在建房屋基础桩,当日已向李存斌送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李存斌收到通知后已暂时停止施工。2015年10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时发现李存斌继续施工,当时即责令李存斌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但李存斌仍继续施工。2015年10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与乌石村委会支书、寨圩镇乌石片党建工作站站长、水利部门工作人员再次到李存斌违法建房现场进行制止。
      另一宗违法用地者叫蒙家石,于2016年1月3日擅自动工占用寨圩镇乌石村委会岭头田村民小组位于旧桥头的林地和河流水面建房屋,2016年1月11日我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时正在建房屋基础,用地面积68平方米,当时向蒙家石送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蒙家石立即停止违法建房行为,蒙家石当日已停止施工。
      二、处理情况
      对于李存斌、蒙家石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河流水面建房的违法行为,我局已进行了立案,并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李存斌、蒙家石自行组织拆除在非法占用河流水面上建设的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但李存斌、蒙家石至今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近期我局将对李存斌、蒙家石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4号)精神,我局再次将相关情况抄告寨圩镇人民政府和浦北县水利局,是否组织强制拆除这2宗违法建筑,应由他们研究决定。
      感谢你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为更迅速有效制止违法行为,如你要举报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敬请直接拨打我局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电话:12336或8317515。


                            浦北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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