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回浦北探亲的李女士给笔者打来电话。电话里李女士哽咽着说自己在车站不慎丢失了1.1万现金,报案后至今无法寻回。监控拍到车站工作人员捡获,但是车站却认为与其无关。 李女士向笔者诉说了事情的经过。8月22日早上,李女士搭车准备去广东做生意,当时买的是九点多钟的车票,在上车的时候李女士一时大意忘记把放在座位上的塑料袋带走了。塑料袋里除了一套衣服外,还装着准备拿去进货的现金1.1万元。刚上车的时候没有注意,到了寨圩镇的时候李女士这才想起塑料袋不见了,李女士心急如焚地报了警。但是让李女士着急的是同车的乘客全部都按程序仔细检查过了,仍是没有发现装着现金的塑料袋。
李女士回想了一下,从在浦北新车站上车一直到寨圩自己没有下过车,会不会遗失在车站呢?抱着一丝希望,李女士回到车站寻找结果仍是一样。于是李女士和车站交涉希望车站能帮忙寻找,警方也在监控室调取了候车室当天早上的监控录像,视频显示,李女士上车时确实是把装着衣服和现金的白色塑料袋遗留在车站的座位上。而且监控画面显示,在李女士离开座位后,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中年女子(后经证实为车站工作人员)转移了塑料袋,在得知这名女子是车站工作人员后,李女士和车站方面沟通,希望能归还塑料袋但是车站方面经过调查表示塑料袋已经遗失,车站称这名工作人员捡到塑料袋之后拿到了检票台,之后就不见了。至于被谁拿了,车站不知情。 李女士和家人观察到车站候车室有多个监控,便要求车站调取能拍摄到检票台的监控录像,但是车站表示摄像头坏了无法正常使用。无奈之下,李女士只能等候警方调查处理。
由于丢钱当天刚好是星期五,苦等两天后,8月25日,李女士终于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前去和车站方面协商,但是协商结果却让李女士感到很意外,车站方面表示此事与站方无关,工作人员只是好心替她把塑料袋拿去检票台保管,至于被谁拿了并不知情。当天协商无果。警方通知李女士两天后进行二次协商。
8月27日,李女士再次到派出所和车站方面进行协商调解,车站方面仍坚持声称站方无责任。无奈之下,李女士要求将此事曝光,请法律人士指一条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
李女士表示,此事双方都有一定的过失。自己粗心大意丢包,本身有一定的责任。而车站监控未到位,工作人员捡到乘客遗留的物品,未尽到保管、存放的义务,工作人员同样存在失职。希望汽车总站能给一个合理的说法以及赔偿。
下图为当天监控录像截图:
8月22日上午8点多,李女士在浦北县汽车总站候车室准备搭车前往玉林。在上车的时候把随身带着的一个塑料袋遗落在座位上。
约半个小时后,一位黑色衣服挂着工作牌的女子发现塑料包,摸了摸,拿起包往检票站方向走,消失在监控画面。
大约15秒后,黑衣女子空着手出经过监控范围。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协商中。
乘客索赔:监控画面显示是你拿走包,包里装有我1万多块现金!
检票员否认:我是帮你拿到检票台,你怎么证明你包里有那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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