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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下] 当年的合法经营变违章建筑,谁给我们个体户一片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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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钦州
我们是浦北小江镇新华路、县电影院门前,县民兴路沙坟、光环路段设摊经营摆卖水果、小杂货的个体户。我们几十户从业人员中,全是无业人员,甚至有的是残疾人员。1998年1月10日根据浦北县人民政府(1998)06号文件,县城管部门安排我们在这一带摆卖经营,我们服从管理,毫无怨言,按照规定摆卖。
2007年7月城乡清洁工程,经钦州市政府、浦北县政府批准同意,在这些路段经营,由个体户出资,城管部门搭建铁皮屋。在此经营,既不影响市容,也不阻碍交通。我们这些个体户成为繁荣浦北活跃城乡的一道靓丽风景线,为此浦北电视台还专门为这一繁荣景象而采访个别个体户并在电视上播出并推广。
2014年7月25日浦北县市政管理局以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为由,下发通知,拆除摊位,其中第二十七条第四款条文是“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而我们的摊位是经政府部门批准,城管部门建成的,而且每个个体户都有临时占道许可证,并非违章违法。对此条例,难道市政管理人员是一个“法盲”吗?....
更多具体的内容在下面,我们支持浦北经济建设,但是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我们几十户个体户留下一片生存的空间。一时说可以建,一时说拆就要拆了,我们很迷茫,到底谁说了算?谁给我们一句公道话?

下面是我们个体户联名写的材料,大家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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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颁发的临时占道许可证,到今年年底才到期
3[1].jpg

而发给我们的通知说8月15号就要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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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以前建这些铁棚的收据,还收了我们个体户的一大笔费用,这些年都经营得好好的,现在说拆就拆了,有没有考虑过我们的感受?
1[1].jpg
4[1].jpg

这次拆除共有42个,新华街15个,旧电影院周围17个,民兴路诚信宾馆斜对面10个。你们可以去问问个体户,十个有九个都不想拆的,不是说我们不响应政府号召,问题拆了之后我们能去哪里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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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不小 + 2 神马都是浮云
天空之城 + 2
鱿鱼不倔 + 2
无心如水 + 5 神马都是浮云
V-领主- + 2
越州の人家 + 2 赞一个!
1·人、情人节 + 2 生活不易啊
福人在圩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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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以后没有新鲜水果吃咯,只能吃超市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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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的便宜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7:23
超市的也有新鲜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7:14
超市的除非第一个去买,后面去的都是烂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6:56
是啊,要是没有我们这些摆摊的,大家能吃到便宜的水果吗?等超市一家独大经营水果的时候,等一斤龙眼卖到二十块一斤的时候你们就知道错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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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这正应了那句老话:此一时彼一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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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君子一朝成臣!时代变了,政策也在变,受苦也就只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7:05
很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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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要美丽浦北,还是要拆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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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了就美丽了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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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都不容易,都不容易......看看双方怎么沟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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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生活不易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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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金钱 +2 收起 理由
越州の人家 + 2 没什么好沟通了,已经下最后通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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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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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但是我不知道这个规矩是可以乱定的,我现在算搞清楚了,合法与违法也就一句话的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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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看你传上来的东西,只能说你们当时交钱是交给私人,单位没有收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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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也是有人收了,这是交工的,私人吞了更大单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7:28
咦,不是有盖章的么?那个许可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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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现在不准乱摆卖了,楼主叫城建把以前收的钱退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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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可能吗?吃进去还有吐出来的道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7:29
楼主有那个本事就不用到这里喊冤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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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李沐林 发表于 2014-8-4 15:29
看你传上来的东西,只能说你们当时交钱是交给私人,单位没有收你们的。

咦,不是有盖章的么?那个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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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不是收到6月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6 14:48
我也没看到有盖章和你所谓的交款有什么连在一起的,那照我的理解就是说你交的费用跟人家单位确实无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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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一个临时摊点每月交150元,每年1800元,占道费给城管,而将铺面转租,每月收1500元—2000元,每年收租金18000元—24000元,一年纯收入16000元—20000元。那是公共资源啊,已收入 了N 年还在叫上访。老板们,你们知道吗?一个大学生苦读十多年,毕业后谋得一个公益性岗位领到手的工资才800—1000元,每年12000元不到,还需加班加点,他们不是弱势群体吗?你们挂个弱势群体什么不用做,每年有近2万元的收入,占一百年都认为有理了,这合理吗?公平吗?为什么下岗职工就可以长期占道经营,不公开招标,公共资源都变成你们的私人财产了,天理何在?法律如何?大家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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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贵了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6:55
以前和现在能比吗?哦,以前交钱的时候鼓励大家要踊跃报名自己创业,现在看到我们好不容易赚点钱又反悔了,这是什么道理?你要拆起码等到期到拆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5:39
每月收1500元—2000元,这些摊点有这么贵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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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李沐林 发表于 2014-8-4 15:33
一个临时摊点每月交150元,每年1800元,占道费给城管,而将铺面转租,每月收1500元—2000元,每年收租金180 ...

每月收1500元—2000元,这些摊点有这么贵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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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贵啊,郁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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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4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李沐林 发表于 2014-8-4 15:33
一个临时摊点每月交150元,每年1800元,占道费给城管,而将铺面转租,每月收1500元—2000元,每年收租金180 ...

以前和现在能比吗?哦,以前交钱的时候鼓励大家要踊跃报名自己创业,现在看到我们好不容易赚点钱又反悔了,这是什么道理?你要拆起码等到期到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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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知道临时的占道证跟房产证不一样的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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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单位好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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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4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横空无云 发表于 2014-8-4 15:10
以后没有新鲜水果吃咯,只能吃超市货

是啊,要是没有我们这些摆摊的,大家能吃到便宜的水果吗?等超市一家独大经营水果的时候,等一斤龙眼卖到二十块一斤的时候你们就知道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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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那些摊位的水果是最贵的,不过质量还行,秤嘛,呵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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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领导作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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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4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分享快乐 发表于 2014-8-4 15:26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但是我不知道这个规矩是可以乱定的,我现在算搞清楚了,合法与违法也就一句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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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吧,开个水果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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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万万没想到 发表于 2014-8-4 15:41
是啊,要是没有我们这些摆摊的,大家能吃到便宜的水果吗?等超市一家独大经营水果的时候,等一斤龙眼卖到 ...

感觉那些摊位的水果是最贵的,不过质量还行,秤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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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楼主说以前建这些铁棚的交了一大笔费用,貌似交费的凭证都没有单位公章,你这样只能说明是私人行为,跟人家单位无关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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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子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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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钦州
小君 发表于 2014-8-4 15:31
咦,不是有盖章的么?那个许可证

我也没看到有盖章和你所谓的交款有什么连在一起的,那照我的理解就是说你交的费用跟人家单位确实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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