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电动自行车4月15日以后还可以入户!请不要扎堆办理!
近日,浦北朋友圈疯传: 4月15日以后电动车不能入户! 骑电动车必须要驾照! 浦北交警告诉大家: 朋友圈疯传的消息 都是假的!假的!!假的!!! 纯属谣言! 请广大群众不要听信谣言,不要扎堆到车管部门排队等候办理电动自行车入户,避免浪费你的宝贵时间。
关于电动车,你需了解的知识 !
从2019年4月开始,两轮电动车将被划分成三大类: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划分标准:电动自行车是指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公里、整车重量(含电池)低于55公斤、电动功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超过以上标准的基本就是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如对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标准,可登陆网站:www.gxqts.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办事和质监数据----质量数据----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申报型号,输入合格证中的产品型号,对照其中的数据和相片即可,清楚该款车辆是否符合标准。)
注意事项:
1、如果你购买的是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须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牌照和机动车驾驶员E照,还要购买车辆强制保险。
2、如果你购买的是电动自行车,只要有车辆合格证和购买就可以合法上路,不需要考取驾驶证。目前,浦北主要销售以电动自行车为主。
只要你购买的车辆是符合上述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任何时候都可申请办理入户,如不列入目录电动自行车,就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因此,购买时必须看清楚合格证,了解所购车辆车型是属于哪一类。
浦北警方请广大群众 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任何通知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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