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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小哥与未成年少女恋爱初尝“禁果” 父亲报案,他被判强奸罪

2018-12-10 15:00 来源: |发布者: 关注生活 | 查看数: 3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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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浦北县少年吴某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女孩梁某梅,之后两人确定男女朋友恋爱关系,然而沉浸在恋爱甜蜜中的吴某某,却萌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以吴某某犯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

        2018年7月份下旬,被告人吴某某通过网络聊天平台添加了被害人梁某梅(13周岁)为QQ好友,随后二人通过QQ频繁聊天,互相了解了年龄、身份、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之后,被告人吴某某约梁某梅出来玩耍。2018年8月初,被告人吴某某再次约被害人梁某梅出来玩,随后将被害人带至其姑丈位于浦北县小江镇某小区家中三楼房间内居住。同月3日和4日晚,在该房间内,被告人吴某某明知被害人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四次与被害人梁某梅发生了性关系。同月7日,因被害人梁某梅的父亲报案,公安机关将吴某某抓获归案。

        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明知梁某梅不满十四周岁,仍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应以强奸罪追究被告人吴某某的刑事责任。因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当庭认罪,且取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在网络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网上聊天也成为了主要的通讯方式。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切记不要过多暴露个人具体信息,更不要随意面见网友,学会拒绝网友的不合理要求,要随时保持警惕,以免让自己受到伤害。
来源:钦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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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滴滴答答 发表于 2018-12-10 15:46
小哥哥辣手摧花
阿贾克斯地 发表于 2018-12-10 15:50
伤害已经造成,不可挽回
白水清淡 发表于 2018-12-10 15:51
小哥哥多少岁了

点评

诱骗未成年少女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2-11 09:43
包晓蓓 发表于 2018-12-10 15:52
家人应该给孩子普及一下有关知识,提高防范意识
路人甲1 发表于 2018-12-10 16:16
这个年纪就该好好读书
佳明\(^o^)/~ 发表于 2018-12-10 16:19
怎么就被爸爸抓包了
乐民群众 发表于 2018-12-10 16:21
大单咯,一时糊涂,毁了两个家庭
明哥 发表于 2018-12-10 16:49
一坐牢,记录有前科
福旺汪汪汪 发表于 2018-12-10 16:50
只是坐牢?不用赔偿的
山间 发表于 2018-12-10 17:03
网上交友,需谨慎
养生好宝宝 发表于 2018-12-10 17:26
回去好好做做女孩的思想,提高警戒心
小福吧 发表于 2018-12-10 17:31
懂得保护自己,以免被坏人骗
仲孙胤夫 发表于 2018-12-10 22:04
未成年都心急从男孩锐变为男人.....我们一帮年轮快40圈的老男孩至今左手拖右手!茧厚的跟树皮一样.....
叮咚小子 发表于 2018-12-11 08:42
花样的年纪,以后该怎样度过呢
尤敏 发表于 2018-12-11 08:56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为什么要缓刑
吐槽吐槽123 发表于 2018-12-11 09:07
我们以前,这个年龄只顾好好读书

点评

现在的孩子都太早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2-11 10:11
小宝乖乖 发表于 2018-12-11 09:26
犯下的错,总归有自己尝
足球小2 发表于 2018-12-11 09:39
这种事等到双方成年了,有承担的责任了再进行
美少女战士 发表于 2018-12-11 09:43

诱骗未成年少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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