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夜 发表于 2013-12-23 11:26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500次以上的,应当按诽谤罪论处。

【原标题:一网民散布谣言被清徐警方行政拘留】今日,记者从山西清徐县公安局获悉,据群众举报,该局查处了一起在互联网上蓄意制造谣言的案件,嫌疑人韩某被行政拘留。 韩某今年41岁,文水县南安镇榆林村人。12月14日21时32分,韩某听信传言,用网名“佛主”通过手机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最近文水、清徐发生多起杀人盗取人体器官的事,请大家注意。很快这条微博在网络上引来文水、清徐和周边地区群众的关注。截至警方查处时,该微博点击量已达253次。得知情况后,清徐警方迅速出击,在文水警方的配合下找到了韩某。鉴于韩某的行为已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并引起当地群众的恐慌情绪,清徐警方对其行政拘留。 今年,公安部已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对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展开集中打击。■ 事实+ 初中生“微博被转500次”遭刑拘2013年9月,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初三学生杨某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杨某曾发微博质疑该县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内情。18日,该县发布官方消息称,命案死者确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已对该案中利用网络平台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给予治安处罚(其中行政拘留1人,罚款5人),对情节严重,发帖转载500次以上的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此前,“两高”公布网络诽谤等刑案司法解释,《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500次以上的,应当按诽谤罪论处。(腾讯新闻综合羊城晚报、中新网报道)

控心 发表于 2013-12-23 11:31

谁还敢乱发布喂

马兰啊春姐 发表于 2013-12-23 13:19

不是事实不要乱说话

DJxzyg大五 发表于 2013-12-23 13:58

不是我们说的算,但我们自己有自己个人的理解。。: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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