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夜 发表于 2013-12-12 10:05

2014年节假日安排发布:除夕不再作为法定假日(图)

原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2月11日

伤心女人 发表于 2013-12-12 10:27

大年三十还要上班,无语,楼下怎么看?

见识少少少 发表于 2013-12-12 10:27

公务员们的待遇

张黄阿生 发表于 2013-12-12 12:04

不但没加假反而减了,幸好我们不是公务员

一支烟的寂寞 发表于 2013-12-12 14:43

没事的,我反正没假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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